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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利县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

时间:2021-01-27

来源:勃利县院

编辑:李恒磊

录入:李恒磊

审核:杨弘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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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闯卡,辱骂防疫工作人员,暴力抗拒执法……2月16日,勃利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一起涉嫌妨害公务案,对妨害疫情防控案件的办理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权。
2月14日13时30分,勃利县公安局新起派出所民警和辅警在新起街社区卡口疫情防控执勤时,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违反防疫规定执意骑电动车外出,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劝阻时,遭到李某某恶意辱骂。执勤民警上前劝阻李某某骂人,李某某仍继续辱骂,并用挥拳打向正在用手机录像的辅警袁某某,执勤民警上前制止李某某打人,准备将其带上警车,李某某拒不上车并激烈反抗,用手扒住警车车门,并用脚蹬踹民警。在强制将李某某带上警车的过程中,李某某将辅警纪某某的右手中指咬伤。
2月15日,勃利县公安局决定对李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立案侦查。勃利县人民检察院收到通报后高度重视,按照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的要求提前介入侦查,向公安机关提出进一步搜集证据的方向和注意事项,并将提前介入情况和简要案情及时向市检察院汇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勃利县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2起涉疫情案件,在督促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坚决依法从严打击阻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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